【绿亨话题】第二责任人法则

发表时间:2020-08-11 15:35

企业中敢于、善于做“坏人”的中层很少,多数都愿意充做好人。中层干部不愿做“坏人”会产生很大的弊病,甚至会滋生成为企业管理中的“毒瘤”,其造成的危害很大。在企业中,中层干部处于关键位置,上传下达、承上启下。上传,即向领导传递员工的意见,但并不是作为“领头羊”,以代表人的姿态发言,打着代表员工的旗号与领导谈话。下达,即向员工传递领导的命令,不是简单的传递:“领导让你们完成”、“领导说我们的业绩不达标”此类说辞赤裸裸的将矛头指向领导。作为中层干部可以代表员工发言,但是应该以适当的形式,与领导协商,共同商讨解决方案,积极分担领导遇到的棘手的事情,并不是将问题直接甩给领导,更不是与员工站在一起讨伐领导。

中层干部要敢做。公司内部员工有意见时,你要冲锋在前,直接与员工对话,而不是将你的领导者推在前面,公司以外业务出现问题,也要冲锋在前,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,而不是将问题归咎于领导,把锅扣给领导。就像是在战场上,冲在前面的一定不是司令,而是连长、排长,如果连长、排长都退于后面,让司令冲锋陷阵,那么等着他们的不是提拔,而是贬职,甚至枪毙。在企业中,如果什么都让领导冲在最前面,那么整个公司的管理会面临极大困境。大多数管理者坐在中层的位置上,却还只干着员工的活,表达着作为员工的工作态度,“刚才我说的这些,仅代表个人意见”;“我也知道这个事情很难做,可是领导要求这么干”;“人少事多,项目推进不了,我也没办法”等将这类话挂在嘴边,让员工产生了同理心,对领导人心生怨气。

绿亨生存法则中第十三条的第二责任人法则:凡事不要推卸责任,第一负责人是老板,分工你负责,那第二责任人就是你,出了问题你不能追究老板,而老板注定要追究你。通过这个法则,杜绝了借口、推脱和不了了之。一个公司,董事长是老大,总经理就是老二,董事会做决策,总经理去执行,我们叫总经理负责制。几年前,我们一个工厂的员工对我说:工厂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总经理干的,董事长只是高高在上,什么也不用干,只是过来分钱就可以了。虽然她当时有点开玩笑,也让我很震惊。第二名负责制,也要防止第二名搞独立王国,防止吴三桂式的人物产生。我在天津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时注意到,毛泽东起草的电文,从来不給林彪单独发电报,而是林、罗、萧、谭等,说明一支队伍一定不是一个人在指挥,防止一个人专治和垄断。所以,一个公司必须建立领导班子,总经理要学会当班长。董事长也是,他是董事会的班长,而不是国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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